请开启浏览器 JavaScript 功能, 并且将 Flash Player 升级到最新版本.

加入收藏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高级搜索

行政许可事项
审批查询
下载中心局长信箱
意见建议规划投诉
公众参与
====局长信箱====


主题:同心村商住楼开业主代表座谈会若干问题姓名:潘中晨时间:2008-10-31 
局长,您好!
首先感谢局长能在白忙之中回答老百姓的问题。关于同心村商住楼规划方案变更公示后听取业主代表意见会议公告,我有几个问题想请问下,首先就是业主授权书的问题,我电话咨询过规划局,这个授权书要求所有业主的2/3签名,可是刚交付一个月的房子,连业主委员会都没成立,何来授权书呢???第二,阳光规划,变更公示曾经一大早贴在小区门口,不到一个早上的功夫就没有了,想想小区的业主有多少人会知道这个情况,这个本来就是应该开放商打电话通知业主,告知这消息的,可很多业主都丧失了这个知情权!第三,我们20多户的签名反对变更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果?或者说不到2/3的业主签名“授权书”有没有作用?

回复:2008-11-6 16:39:00
潘中晨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上述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局于2008年11月5日组织召开同心村商住楼规划方案调整座谈会。经协调,业主代表对开发商提出的承诺意见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按公示方案进行变更。
主题:同心村商住楼规划问题姓名:潘中晨时间:2008-10-21 
局长您好:
同心村商住楼规划问题,我们业主已经联名信反馈我们的意愿,为何迟迟没有回应???
开发商在没有得到业主同意、没有到规划和设计部门办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原规划容积率,将住宅北面阳台由敞开式变更为封闭式、将住宅东西两侧飘窗改为落地窗,造成每户计算面积增加,继而要求业主补差房款(每户1-4万不等)牟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损害了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我们要求贵局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处罚,不同意开发商变更住宅原来的设计来牟取非法利益的做法,要求按原设计方案进行恢复,对此造成的延期交付等各种损失,督促开发商进行赔偿。
希望规划局能尽快表态,谢谢!

回复:2008-10-27 16:28:00
潘中晨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来信中所提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宁波市规划局镇海分局推行“阳光规划”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我局于2008年10月1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10月17日-2008年10月27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30日。由于公示时间尚未结束,现在为意见反馈收集阶段。届时公示期满,我局会与你们楼业主代表进行沟通。
主题:有关宁波肯特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姓名:西盛村村民时间:2008-8-13 
局长您好:
据我们到村里了解肯特机械有限公司厂房的总用地面积2143平方米与我们村土地卖出的实际面积不符,我们问了村里的村领导他们说肯特机械有限公司厂房的这块地他们只买去了2亩4分,而且村里留底的也只有这么多,上次台风天你们规划局的领导和工业区的领导来其中有个领导这么说过本来他们的土地是这么多,后来他们又买了点,那么多出来的土地他们从谁的手里买来的,我们村领导说一块土地是不可能从他们手里卖两次的,那么请问他们公司这种行为是不是侵犯了我们村民的利益,我们不要求您局长做怎么为难的事只是希望下次你们来听取我们的意见时麻烦你们当着我们的面现场量一下他们公司的用地面积,这样可以让我们这些无知的人能清楚的看到事实也不至于无理取闹不是吗???

回复:2008-8-19 15:01:00
西盛村村民: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来信中所提的问题,经我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该地块建设单位于2005年7月13日提出申请项目建设,我局于2005年7月14日核发选址意见书,用地面积2143平方米;2005年7月15日该项目取得镇海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的备案批复;2005年7月21日我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为2143平方米;2006年8月14日该单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明确土地使用面积为2143平方米。之后,我局以该单位取得的土地权属为依据,核发了该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外,您所反映的征地面积问题以及要求现场量该公司用地面积事宜可向国土部门咨询与核实。
主题:有关肯特机械有限公司厂房问题???????姓名:西盛村民时间:2008-7-17 
局长您好:
我是西盛村的村民,因为肯特机械有限公司厂房的建造直接影响了我们那里村民正常的阳光照射和风的流通是的我们以后就不能再有现在的一切了,阳光是对人很重要的风也一样,以前我们只知道这块地是给村里的老年人建造活动中心的,一心的想着以后老人们在那里开心的锻炼身体就没有反对添塘渣,添好后也没人来说这是要造厂房,更想不到是来建造机械厂的那以后南风一吹就得闻机油的味道了.我们很苦恼能不能请局长为我们老百姓考虑一下实际的问题好吗?????拜托了!!!!!!!




回复:2008-8-8 8:52:00
西盛村民: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来信中所提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该地块现建设工业厂房项目,符合规划用地功能要求。2、该项目在规划审批前已取得环保部门同意意见,建设投产后如涉及周边环境影响问题,请向环保部门咨询。3、根据企业报送设计方案,厂房与北侧居民住宅的间距符合《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当前第1页   共2页   共6条留言)

版权所有:宁波市规划局镇海分局 - 承办:镇海区地理信息中心 - 技术支持:镇海新闻网
- 加入收藏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